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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馨爱动物医院服务站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9-2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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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涉嫌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呼环罚〔2025〕8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新城区馨爱动物医院服务站



社会信用代码

92150102MACPR1EM0L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杨志宇

处罚事由

现场核查时发现该服务站在使用兽用X光机期间,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77次*80元(单价)=(¥30160.00元),合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4516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