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将作风建设贯穿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动首府生态环境质量迈上新台阶。
一、聚焦环境质量提升,筑牢生态基底
立足“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扎实作风推动生态治理见实效。
在大气治理方面,深入推进秸秆禁烧联防联控、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十个专项行动”及超低排放改造等工作,“首府蓝”已成为美丽青城的亮眼名片。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7天,较去年同期增加2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1.1%,同比提升7.5%,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实现下降。
在水环境治理上,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态化监管,呼和浩特市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积极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再生水利用率达50.47%,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十四五”目标任务。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市5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均稳定达标。
在土壤与农村环境治理中,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煤基固废协同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试点,有序实施1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标村、100个样板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近三年,全市污染地块及“一住两公”地块安全利用率、耕地安全保护率均达100%。
二、聚焦服务效能优化,助力绿色发展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柔性执法与精准服务并重,以作风提升推动企业绿色转型。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动态调整“三张清单”——其中,不予、免予处罚清单36项,从轻、减轻处罚清单8项,可免予行政强制清单3项,通过规范执法为企业减负。同时,针对性开展生态环境信用修复专项工作,对被行政处罚对象实行“一对一”通知、指导及跟踪服务,鼓励失信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机制。针对重大投资项目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主动对接企业环评诉求、提供服务保障,共办结市级新建重点项目环评手续683个,办结率100%。此外,推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接续办理机制,将460家工业噪声排污单位、662家工业固废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切实提升审批效率。
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提升治理效能
以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主动靠前服务,以务实作风打通治理“最后一公里”。
通过向村(居)委会公开执法人员联系方式,积极响应村(居)委会“吹哨报到”机制,第一时间解答、处置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有效提升问题解决速度与办结率。2025年前三季度,生态环境领域“接诉即办”工单量为1265件,较2024年前三季度1838件同期下降573件,降幅为31.2%,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市共接收移交信访件33批次、243件,较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举报量减少196件,降幅44.65%;较2024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举报量减少195件,降幅40.44%,反映出首府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持续巩固。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以更务实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为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的美丽首府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