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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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执法监管模式 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篇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1-0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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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多部门多措并举,共同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签署了《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办法》。

2024年1月11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与赔偿义务人——内蒙古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办法》,打响了2024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第一枪。

二、建立《土默特左旗畜禽养殖粪污还田监管联动机制》,对大型牧场粪污还田进行规范监督。

召开了土左旗生态环境部门和农牧部门座谈会,重点围绕畜禽养殖粪污还田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土默特左旗畜禽养殖粪污还田监管联动机制》。

三、多部门联合、跨盟市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一是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76家。根据《呼和浩特市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组工作制度》(呼住建联发〔2024〕32号),针对涉危险废物管理、环境监测数据方面进行详查,截至目前共计排查检查线索388件,其中列入问题清单的有83件,上报3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以及各属地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暂停网络打印报告单19家,移送市场局3家,下达立案处罚4家。二是签订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联动协议》。与包头通过交叉互查方式,在包头市、呼和浩特市涉及跨区域的土右、土左旗,对纳入检查名单的排污单位开展涉及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方面、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方面、环境监测数据方面的执法检查;与乌兰察布市开展黄河流域联合执法行动,对黄河一级支流大黑河上游乌兰察布市境内河道进行巡查,并实地查看卧佛下断面和旗下营断面的水质情况。

四、组建“尖兵队伍”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切实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从相关旗县生态环境分局及支队科室抽调10名年轻、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组建“尖兵队伍”,负责监督帮扶、交叉执法和大练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