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6〕88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5号)《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初中高级职称资格条件审核评价方案》(〔2026〕419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申报正高级职称3人:于瑞强、唐娜、赵晓燕。
申报副高级职称1人:李建国。
二、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申报副高级职称1人:王培荣。
三、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
申报副高级职称1人:韩国强。
四、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
五、受理方式
受理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1203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受理电话:0471-4612779(机关纪委)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