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自制氨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6-1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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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自制氨水项目

2、建设地点:托克托县工业园区西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单位: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洁诺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受理日期:2025年6月11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分局: 李锐 18686009944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