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自制氨水项目
2、建设地点:托克托县工业园区西区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单位: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洁诺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受理日期:2025年6月11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分局: 李锐 18686009944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