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至8月6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内蒙古振钢科技有限公司金属材料铸造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灰库南街南侧热电厂东路东侧
3、建设单位:内蒙古振钢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纳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5年7月23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土默特左旗生态环境分局:8112810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