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5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 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塔布峁村3#采坑生态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3、建设单位:内蒙古鑫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纳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6年1月23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
http://sthjj.huhhot.gov.cn/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办公室: 4166991
市政务服务中心: 533207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