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提前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12月19日。
附件:2025年中央提前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联系人:王宇,联系电话:0471-4617882)
附件
2025年中央提前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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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县 |
承担单位 |
项目名称 |
拟支持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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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托克托县 |
内蒙古炭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炭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活性炭绿色环保再生利用项目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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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水河县 |
清水河县蒙西水泥有限公司 |
清水河县蒙西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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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川县 |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