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走进科林热电厂,为企业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企业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营造崇尚绿色生产,带头落实高质量发展的生产经营模式,进一步提升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及环境管理水平。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为参加活动的干部职工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的重要内容,强调企业践行节能低碳,绿色生产的重要性,指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极其重要内容,是我们全面完成五大任务的重要一环,科林热电厂作为回民区生态环境监管重点企业,一定要扛起环保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实现环保各项指标任务全面达标,为其他监管单位做出示范作用。年内回民区分局也将适时与企业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在环境管理、环保警示教育以及法律法规宣传进行深入合作,为企业实现绿色生产创造条件。企业环保负责人表示“此次环保学习让我们更深一步地了解了环保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在今后的生产发展中,我们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进一步做好环保各项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生产,不断提升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升级,让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在现场活动结束后,回民区生态环境分局还为参会人员发放了环保购物袋和创建生态环境示范城市宣传册,倡导企业干部职工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带入到各个家庭,扩大受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