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5月13日下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县分局组织2025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召开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土壤环境自行监测与隐患排查工作。
会上,托县分局向企业解读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定职责和技术规范,现场下达《土壤环境自行监测与隐患排查工作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及操作流程,要求企业严格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年度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台账,及时发现并消除土壤污染隐患,切实守好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底线。
会议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生态安全和群众健康。列入2025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名录的企业,需深刻认识法定义务的严肃性,将自行监测与隐患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托县分局后续将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执法监督,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