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申请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经审查,现将我局2025年5月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0471-4166991。
附件:2025年5月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表(点击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