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环通〔2017〕68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
2017年第三次会议对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的通知
各旗县区环保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于
一、审查结果
本次会议共审查了1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全部通过评审委员会审查。
二、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分工
(一)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的项目:
1.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南北快速路新建工程;
2.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东西快速路新建工程;
3.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云中快速路(鄂尔多斯西街—世纪十八路)新建工程;
4.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乌素图沟沿河路准快速化工程;
5.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滨河南、北路准快速化改造工程;
6.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万通路-哈拉沁路准快速化改造工程;
7.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连接线新建工程;
8.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
9.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项目;
10.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原辅料库房建设项目。
(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环保分局负责监管的项目:
1.内蒙古方维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风力发电与智慧城市电子信息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内蒙古碳烯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石墨烯应用研究院建设项目。
(一)新城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二)回民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三)玉泉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四)赛罕区负责监管的项目:
1.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应急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2.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丁香路(新华大街—鄂尔多斯大街)综合管廊及道路改造工程;
3.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大添路(忽必烈路-科尔沁快速路)新建道路建设项目;
4.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呼和浩特市航天大道(科尔沁快速路/县道004立交—沙梁物流园区段)新建工程(一期);
5.内蒙古千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科苑建设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根据施工期环境监察检查工作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开展环评执法检查,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二)除市环境监察支队及环保分局负责监管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监管,排污费征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均由项目属地环保部门负责。
四、公示
根据环保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和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程序》(呼环通字〔2014〕25号)等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在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http://www.hhhthb.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