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环通〔2019〕112号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关于2019年第四次会议对建设项目审查情况的通知
局各旗县区分局、科室、直属单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召开了2019年度第四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会议,会议主要对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审查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查了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1个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审批。项目全部通过审批委员会审查,按审批委员会相关要求完善后,履行签批程序。
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分工
(一)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的项目: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储灰场治理项目。
(二)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监管的项目:
内蒙古科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科方生物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 区分局负责监管的项目:
内蒙古善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善水血液透析中心。
(四)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负责监管的项目:
呼和浩特市金裕酒店用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年洗涤45万套酒店桌布洗衣房建设项目。
(五)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负责监管的项目:
内蒙古蒙鑫冶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铸造生铁和45万吨铸造件及4万吨矿岩棉搬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三、具体要求
(一)呼和浩特市金裕酒店用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年洗涤45万套酒店桌布洗衣房建设项目须核实生产用蒸汽是否可以由裕隆工业园区统一供给,如确实需要自建锅炉,则须对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控制其氮氧化物的排放;项目洗涤废水排放量较大,须建设足够规模的污水处理站,并设置在线监控设备;另外须核实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是否产生挥发性有机物。
(二)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储灰场治理项目在治理期须严格控制扬尘影响,其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监管。
(三)内蒙古科方生物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须核实危险废物的种类和产生量,并提供动物检疫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文件,废水排放量少,暂不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四)内蒙古善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善水血液透析中心核实医疗废物产生量,明确医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相关要求,废水排放量少,暂不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其他项目原则予以通过。
(五)严格落实原呼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环通[2018]25号)相关要求,根据施工期环境监察、环评“三同时”落实情况监管工作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开展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其他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工作均由相应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示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和原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程序》(呼环通字〔2014〕25号)等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在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http://hbj.huhhot.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