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8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内蒙古朗昆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3.5万吨/年工业金属钠、5.4万吨/年液氯项目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3、建设单位:内蒙古朗昆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2年8月26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
(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科:4617805
市政务服务中心:533207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