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内蒙古天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年产130万吨玻纤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
3、建设单位:内蒙古天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绿云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3年6月21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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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科:4617805
市政务服务中心:533207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