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4日至7月28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硅基负极产业化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单位:国佳(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洁诺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受理日期:2023年7月24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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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科:4617805
市政务服务中心:533207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