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贮存及销售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县
3、建设单位:内蒙古华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3年12月29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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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科:4617805
市政务服务中心:533207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