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8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 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0兆瓦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
3、建设单位:内蒙古金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4年3月1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科: 4617805
市政务服务中心: 533207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