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武川县可镇污水处理厂前端污水(金三角园区)预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8-2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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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3日,特此公告。

  1. 项目名称:武川县可镇污水处理厂前端污水(金三角园区)预处理设施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

3、建设单位:武川县水务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受理日期:2024年8月21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市政务服务中心: 533207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