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6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活性炭微波再生技术改造项目及年产200t高端生物多糖胶体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南区经二路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单位: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内蒙古喜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5年4月25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5297056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