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配套11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6-1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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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 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配套11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云谷片区

3、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华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5年6月10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http://sthjj.huhhot.gov.cn/(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办公室: 4166991

市政务服务中心: 5332071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