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依据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29天,达标比例为90.1%。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的水体比例为60%;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环境空气质量
2022年,根据全市8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14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1毫克/立方米。
2022年,我市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共有27个。其中,国控监测断面(点位)5个,区控监测断面(点位)22个。
2022年,27个河流断面中,3个断面断流,达标断面21个,达标率为87.5%。其中,水质达到Ⅲ类和优于Ⅲ类的断面15个,占62.5%;达到Ⅳ类水质的断面5个,占20.8%;Ⅴ类断面1个,占4.2%;劣Ⅴ类断面3个占12.5%。
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2022年,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有10个,包括地表水水源1个、地下水水源9个,各断面(点位)水质监测结果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4、声环境质量整体评价较好
2022年,我市城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5分贝,整体评价为好;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4分贝,总体评价为较好;声功能区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