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规定,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对调查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联合评审,现将2024年1月—2025年2月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从业单位通过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从业单位通过情况公示表(点击下载查看)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