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信用呼和浩特”。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发改委部署要求,围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机制、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环境信用宣传
完善制定宣传机制,制定诚信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诚信主题活动。
(二)加强环境信用制度建设
1.强化信用信息在政务领域应用。大力推广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并应用信用信息,将其作为全面依法行政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全面推动。
2.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一是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出台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并根据不同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二是推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结合,根据信用主体的不同信用状况优化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3.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信用修复的工作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样化形式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及时有效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4.提升“双公示”等行政管理信息报送质效。明确各自任务分工,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十类行政管理信息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
(三)做好项目环评公开监督工作
1.加大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明确环评手续办理的各环节事项及进度,保证项目审批更加高效、透明。
2.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认真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环评文件编制监管要求,推动环评文件编制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环评文件客观公正科学。
(四)继续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压实整改责任。督促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及相关地区定期会商,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质量。
2.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新增完成3项,累计完成16项,占完成总任务的60%以上。
三、相关要求
1.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目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抓落实,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全局系统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文明诚信创建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