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呼和浩特市稳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提升工作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9-1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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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巩固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文件要求,对《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内容进行修改,形成《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方案》围绕现行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在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5个领域,设置了32项指标34项重点任务。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方案》要求,每季度调度重点任务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