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第20项、2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呼环委办发〔2024〕95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471-461781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913)
附件:1.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点击下载查看)
2.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点击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