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
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批复时间:2024年01月25日
公开时间:2024年02月0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是呼和浩特市政府职能组成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以及环境监管;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承担自治区环保厅下放的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等职责。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全市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
2、负责生态环境间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全市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旗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区)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对全市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全市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办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等。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全市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11、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对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管。
12、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全市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与呼和浩特市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
16、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部设1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法规与执法科、科技与财务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综合科、水生态环境科、监督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辐射与固体废物管理科、大气环境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本部门下属单位共计17家,包括: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呼和浩特市固废与废油脂防治技术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7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本级、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呼和浩特市固废与废油脂防治技术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
1.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为行政单位,单位内部设14个内设机构,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7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4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在职人员为591人,其中:行政人员79人,较上年减少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42人,较上年减少11人,公益一类事业人员370人,较上年减少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78人,较上年增加43人。主要原因:我部门本年有在职人员转退休。
2.单位设置
纳入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呼和浩特市固废与废油脂防治技术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6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8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9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0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1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2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3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4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5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6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7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美丽首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首府高质量发展。
归纳为抓住“一条主线”、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条主线”: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首府力量。
五个方面工作为:
一是“抓试点、带全面,夯实美丽首府创建基础”。纵深推进清洁取暖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工业园区地下水修复管控试点和噪声地图试点工作,为美丽首府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抓项目、争资金,为首府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有效支持”。深入研究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第一批18个符合入库方向的项目认真谋划、全力推进,力争使符合资金争取方向的项目全部入库。积极与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对接,谋划在大青山、大黑河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竞争性评选项目,为首府“两屏四带”建设锦上添花。
三是“抓科技、补短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研究夏季臭氧污染原因,借助科技支持和科学监控设施提出符合我市实际的防控手段,使臭氧污染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借助管道机器人等先进手段,排查雨水管网“藏污纳垢”情况,推进实施6、7、8月份雨水管网清理,解决雨季地表水超标问题。将粉煤灰填沟造地作为推进综合利用的突破口,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四是“抓队伍、提能力,全力做好迎接两级督察准备”。将强化执法作为硬任务,把查处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和近期国家、自治区公布的典型案例作为硬要求,开展不少于三轮执法互查行动,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能力和责任心。
五是“抓服务、促发展,为首府经济保驾护航”。在严格环评项目审批的同时,重点做好服务工作。试点在工业园区实行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市局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积极推进饮用水源地的修正工作,为旗区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19376.63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9376.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712.38万元、支出预算总计增加1712.38万元,收入增长9.69%,支出增长9.69%。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9376.6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9376.6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7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2.38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新增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及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保障项目等项目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无上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总计19376.6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9376.6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99.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经费,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及取暖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1.26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部门有在职转退休人员,导致退休费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60.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23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退休减少,保险基数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6397.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541.07万元,增长10.3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新增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及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保障项目等项目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19.17万元,主要用于新职工购房补贴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167.28万元,增长19.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导致本项支出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无年终结转结余。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预算合计19376.6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9376.6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9376.6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879.51万元,占51%;
项目支出9497.12万元,占4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376.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712.38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新增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及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保障项目等项目的支出。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9376.6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712.38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新增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及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保障项目等项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37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2.38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新增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及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保障项目等项目的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9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05万元,增长16.52%。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新增在职转退休人员导致退休费预算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7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4万元,增长5.21%。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新增在职转退休人员导致退休费预算支出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0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6万元,减少0.51%。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新增在职转退休人员导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19.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57万元,减少6.79%。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新增在职转退休人员导致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02.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7万元,减少1.69%。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新增在职转退休人员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11.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2万元,增长0.2%。变动原因:我部门本项支出与上年变化较小。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1万元,减少4.36%。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新增在职转退休人员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7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无此项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173.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04万元,减少4.71%。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新增在职转退休人员导致人员支出较上年减少。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36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54万元,减少7.8%。变动原因:本年财政要求缩减预算,故今年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3.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27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8.85万元,减少45.29%。变动原因:根据实际工作任务,较上年有变动。
4.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892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90.69万元,增长36.56%。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此款项项目支出增加。
5.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1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万元,增长58.49%。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此款项项目支出增加。
6.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348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4.19万元,减少4.5%。变动原因:根据实际工作任务,较上年有变动。
7.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0万元,0减少0%。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无此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7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25万元,增长23.82%。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248.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2万元,增长8.29%。变动原因:我部门本年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879.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23万元,减少1.23%,其中:
(一)人员经费9430.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81.2万元、津贴补贴2934.76万元、奖金82.14万元、绩效工资101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3.7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9.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9.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93万元、住房公积金770.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3.08万元、退休费370.37万元、生活补助9.52万元、医疗费补助4.32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449.22万元。主要包括:奖金2万元、办公费114.40万元、印刷费3.54万元、水费1.8万元、邮电费10.3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6.0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5.3万元、工会经费91.40万元、福利费114.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2.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7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4%;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2.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1万元,减少3.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部门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1.7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部门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1.7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1万元,减少3.55%,主要原因相应财政要求,缩减开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部门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度部门预算安排项目81个,项目预算总金额9497.12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9497.1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4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6万元,减少1.59%。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部门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718.91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26.21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392.7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7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6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5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1个,公开绩效目标8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9497.12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人力资源引进人才补助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或(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0471-4617800
第五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点击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