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我局拟定了《呼和浩特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3月25日(10个工作日)。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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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呼和浩特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