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暂缓部分企业依法披露2024年度环境信息的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3-1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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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依法披露上一年度环境信息。截止2025年3月15日,土默特左旗内蒙古海灏建材有限公司、内蒙古精诚高压绝缘子有限责任公司、托克托县呼和浩特国能普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因长期停产,注销排污许可证,予以暂缓依法披露2024年度环境信息。

请以上3家企业看到此公告后,尽快与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分局联系、落实主体责任,完成此项工作。

土默特左旗公告及联络人信息详情见如下链接:http://www.tmtzq.gov.cn/zwgk/bmxxgk/tgdw/sthjj/fdzdgknr/ybj/202503/t20250307_1855935.html

托克托县公告及联络人信息详情见如下链接:

http://www.tuoxian.gov.cn/zfxxgkzl/zfbmxxgk/tgp/sthjj/zfxxgk/fdzdgknr_22198/zdlyxx/sthj/202503/t20250314_1859871.html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5日

(联系人:其其格,联系电话:0471-4617891,18147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