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全市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 全市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全市各类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全市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旗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 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区)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有关政策规 划、标准,牵头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对全市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全市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办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等。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全市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对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管。
(十二)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全市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 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与呼和浩特市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
(十六)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科技推广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呼和浩特市固废与废油脂防治技术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分局。所辖4个直属单位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1个旗县区分局为行政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7家,具体包括:生态环境局部门本级及所属16个预算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呼和浩特市固废与废油脂防治技术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6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8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9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0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1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2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3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4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5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6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17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23年1-12月,全年优良天数合计292天,优良天数比例80%(扣除沙尘影响达标率87%)。
2.水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1-12月,5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目标考核要求,其中浑河入黄口、小黑河三分闸前断面水质较考核目标提升1个类别,水质改善成效显著。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限值。
3.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截至目前,我市耕地无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获得的主要荣誉
1.呼和浩特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被列入“全国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2.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委授予我局“节约型机关”荣誉。
3.在呼和浩特市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新城区获评国家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回民区获评自治区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土左旗、赛罕区获评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4.网站发布“致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公开信”和“定期公开推荐优秀环评机构”的创新服务经验做法,得到生态环境部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5.获得中国地质学会“黄河大黑河流域水资源开发与环境效应创新基地”授牌。
6.获得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执法岗位技能实战比武活动三等奖。
主要工作成效
1.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全面巩固提升。印发《呼和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36项指标持续巩固提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1亿元。持续开展旗县区创建国家、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新城区获评国家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回民区获评自治区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土左旗、赛罕区获评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无废城市”建设纵深推进。围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医疗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用等短板,部署实施42个重点项目,已推动完成17个,全方位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启动“无废细胞”建设,公布第一批无废工厂、无废校园、无废机关等16家创建单位名单,启动第二批“无废细胞”建设工作,已收到无废工厂、无废校园、无废社区创建申请共38份,整体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高标准打好“三大保卫战”。有序推进4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预计12月底完成改造),完成居民散煤燃烧改造4.53万户,扣拨秸秆露天焚烧资金4.16亿元,实施21条强化臭氧管控临时措施,完成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积极申报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金桥工业和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及变更审批4个,整治入河排污口228个;各旗县区缴纳分段断面超标补偿金1202.18万元;建成投运海流水库湿地净化工程、小黑河土默特左旗段生态净化工程,开工建设哈素海生态缓冲带修复及建设工程项目。获得自治区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污染补偿金430余万元。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17家;完成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化工园区地下水管控修复试点;完成19个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印发实施《呼和浩特市畜禽污染防治规划》;完成52个黄河流域“清废行动”问题点位整改。
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力推进。①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3项,剩余整改任务均已达到序时进度。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7项整改任务,已销号46项,剩余一项“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既有建筑清理整治1.3万㎡”,预计11月底可全部完成。③自治区黄河流域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17项整改任务,已销号15项,剩余2项(大黑河托克托县段生态净化工程、金桥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正在推进中,预计年底全部完成。
5.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全面提升。①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等 8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累计排查各类企业2210余家,查办环境违法案件35件,罚款金额341.89万元,发布4起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②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对13件存在轻微环境问题的案件不予处罚,涉及罚金210.13万元。
6.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持续优化。①以环评服务“三级跳”服务“六大产业集群”延链、补链、拓链项目落地,对环境影响较轻的662个重点项目依法依规予以豁免环评管理。②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限全部压减到原来的一半,重大项目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重点项目环评报送办结率100%。
7.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局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锤炼党性、提高素养的重要途径,先后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6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3次。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通过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中心工作的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6,127.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714.93万元,增长 34.59%,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我部门新增人员,二是本年收到上级下拨资金并新增能力建设、人才引进安置费、检测经费项目、固废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增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设备、平台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氟化物的污染特征及其处理技术研究等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8,155.69万元,增长 45.3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6,127.2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6,127.2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8,155.69万元,增长45.38%,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我部门新增人员,二是本年收到上级下拨资金并新增能力建设、人才引进安置费、检测经费项目、固废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增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设备、平台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氟化物的污染特征及其处理技术研究等项目。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26,127.2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6,127.2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8,155.69万元,增长 45.38%,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我部门新增人员,二是本年收到上级下拨资金并新增能力建设、人才引进安置费、检测经费项目、固废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增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设备、平台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氟化物的污染特征及其处理技术研究等项目。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6,127.2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6,127.25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6,127.2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1,191.69万元,占 42.84%;
本年项目支出 14,935.56万元,占 57.1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6,127.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714.93万元,增长34.59%,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我部门新增人员,二是本年收到上级下拨资金并新增能力建设、人才引进安置费、检测经费项目、固废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增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设备、平台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氟化物的污染特征及其处理技术研究等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8,155.69万元,增长(减少) 45.38%,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我部门新增人员,二是本年收到上级下拨资金并新增能力建设、人才引进安置费、检测经费项目、固废信息化监管平台项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增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设备、平台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氟化物的污染特征及其处理技术研究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6,127.25万元。与年初预算 19,412.3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34.5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9.5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9.5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未做预算,后期根据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2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5.7万元。其中:
1.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未做预算,后期根据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776.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8.64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未做预算,后期根据工作安排追加引进人才费用项目款。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54.64万元,支出决算26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人员变动,在职转退休人员需追加行政单位离退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75.59万元,支出决算7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人员变动,在职转退休人员需追加事业单位离退休。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07.86万元,支出决算85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人员增加,追加养老保险。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50.14万元,支出决算53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增加,追加职业年金;二是本年有在职转退休人员,追加职业年金虚账做实费用。
6.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未做预算,后期根据工作安排追加引进人才费用项目款。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56.6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89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87万元,支出决算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进度正常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06.30万元,支出决算20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进度正常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无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11.04万元,支出决算10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人员变动导致决算与预算有差异。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8.31万元,支出决算4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人员变动导致决算与预算有差异。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22795.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93.91万元。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231.91万元,支出决算133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根据工作安排追加经费。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569.71万元,支出决算305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后期新增此项经费支出。
3.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后期新增此项经费支出。
4.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260万元,支出决算220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后期新增此项经费支出。
5.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505.31万元,支出决算33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后期新增此项经费支出。
6.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后期新增此项经费支出。
7.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6539.01万元,支出决算762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后期新增此项经费支出。
8.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1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后期新增此项经费支出。
9.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2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后期新增此项经费支出。
10.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106万元,支出决算9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此项目未能全部支付。
11.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3644.66万元,支出决算395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后期新增此项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162.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10.9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22.45万元,支出决算66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人员变动,追加住房公积金。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229.44万元,支出决算49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我部门工作规划部署,后期新增此项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1,191.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725.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 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6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4,935.5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77.9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70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资本性支出2,203.10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对企业补助万元。主要包括:费用补贴。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65.07万元,支出决算 63.87万元,完成预算的 9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64.07万元,支出决算 62.87万元,完成预算的 98.1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1.00万元,支出决算 1.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三公经费按工作部署完成,决算与预算基本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3.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2.87万元,占 98.43%;公务接待费支出 1.00万元,占 1.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2.8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62.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7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83万元,增长 1.34%,变动原因:上年疫情原因,公务用车使用次数较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00万元,接待7 批次,85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我部门本年的各项接待工作;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42万元,增长72.73%,变动原因:上年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较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66.4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4.44万元,增长 0.96%,变动原因:上年疫情原因,开支较少,本年正常支付。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6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9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698.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868.6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436.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12.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2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3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5.8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8.82%。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7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7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4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1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64个,共涉及资金1493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城区地下水饮用水型饮用源地补给区环境调查与监察预警网建设实施方案”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城区地下水饮用水型饮用源地补给区环境调查与监察预警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通过分析水源井水质变化原因和查明水源地补给条件及生态环境状况,精细刻画出了水源补给区范围,提出了水源污染风险分区分级管控方案,建设完成了地下水环境监测孔,建成了地下水水位、水质专用监测网络,并纳入到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化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6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6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现列举5个项目绩效自评:
1.体检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8万元,执行数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关于财政供养人员体检经费安排和使用的通知》完成全局职工体检,参加体检人数为68人,提升生态环境人员健康水平,提升工作积极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精准、实施较计划有所延迟、效益及满意度分析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完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和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注重项目绩效总结与满意度调查分析,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736.3万元,执行数为7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呼和浩特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参与企业数量大于22家,签订合同数量大于22个,签订合同企业覆盖率为70%。完成宣传片设计制作、网络平台合作宣传、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应急减排及应急预案修编项目、呼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服务采购研发和技术服务费、人民网环保宣传服务采购、呼和浩特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网络宣传服务费、2022年呼和浩特市秸秆焚烧等环境保护宣传服务、三线一单编制采购服务、重点污染源和水源地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服务项目、呼和浩特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督项目研发和技术服务、电视台广告费、付金山开发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呼和浩特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精准、实施较计划有所延迟、效益及满意度分析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完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和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注重项目绩效总结与满意度调查分析,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保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用地、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及日常基础设施完好。对自动监测站自动监测设备安装情况进行检查,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调,督促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环保管理水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精准、实施较计划有所延迟、效益及满意度分析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完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和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注重项目绩效总结与满意度调查分析,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大黑河浑津桥至大入黄段水环境问题诊断与对策研究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94分。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4.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对呼和浩特市大黑河浑津桥-大入黄口段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整体全面、研究建议可行,数据翔实、准确能够反映大黑河浑津桥-大入黄口段现有水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对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精准、实施较计划有所延迟、效益及满意度分析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完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和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注重项目绩效总结与满意度调查分析,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97分。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17.43万元,完成预算的69.7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成果数量等于5套,成果审核为符合标准,成果提交时限为签订合同后的5个月内。实施本项目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行为,向全市提供高质量、可交易、受到广泛认可的减排量,更好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本项目具体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精准、实施较计划有所延迟、效益及满意度分析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将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完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和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注重项目绩效总结与满意度调查分析,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体检费 |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80 |
6.80 |
6.8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80 |
6.80 |
6.8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关于财政供养人员体检经费安排和使用的通知》完成全局职工体检 |
按照《关于财政供养人员体检经费安排和使用的通知》完成全局职工体检,参加体检人数为68人,提升生态环境人员健康水平,提升工作积极性。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体检人数 |
正向 |
等于 |
68 |
68 |
人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体检的漏检人数 |
正向 |
等于 |
0 |
0 |
人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体检卡发放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2年 |
2022年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体检单价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000 |
1000 |
元 |
15 |
1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生态环境人员健康水平 |
定性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提升工作积极性 |
定性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职工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保障 |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00 |
28.00 |
28.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00 |
28.00 |
28.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用地、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及日常基础设施完好。 |
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用地、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及日常基础设施完好。对自动监测站自动监测设备安装情况进行检查,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调,督促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环保管理水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站房数量 |
正向 |
等于 |
19 |
19 |
个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保障监测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65 |
365 |
天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保障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2 |
28 |
万元 |
10 |
7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营商环境质量 |
定性 |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
10 |
10 |
| |
生态效益 |
提升生态环境水平 |
定性 |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
定性 |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单位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97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736.30 |
736.30 |
736.3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736.30 |
736.30 |
736.3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呼和浩特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项目余款支付。 |
完成呼和浩特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参与企业数量大于22家,签订合同数量大于22个,签订合同企业覆盖率为70%。完成宣传片设计制作、网络平台合作宣传、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应急减排及应急预案修编项目、呼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服务采购研发和技术服务费、人民网环保宣传服务采购、呼和浩特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网络宣传服务费、2022年呼和浩特市秸秆焚烧等环境保护宣传服务、三线一单编制采购服务、重点污染源和水源地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服务项目、呼和浩特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督项目研发和技术服务、电视台广告费、付金山开发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项目、呼和浩特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等。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合同数量 |
正向 |
等于 |
22 |
22 |
个 |
7 |
7 |
|
企业数量 |
正向 |
等于 |
22 |
22 |
家 |
8 |
8 |
||||
质量指标 |
合同足额支付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7 |
5 |
|||
合同支付到位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8 |
6 |
||||
时效指标 |
及时支付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5 |
5 |
|||
支付完成时间 |
定性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前 |
5 |
5 |
||||||
成本指标 |
支付合同金额 |
正向 |
等于 |
736.3 |
205.99 |
万元 |
5 |
5 |
|||
单个合同金额 |
正向 |
大于 |
2 |
2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签订合同企业覆盖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0 |
70 |
%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保持政府良好信誉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企业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6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保障 |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8.00 |
28.00 |
28.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00 |
28.00 |
28.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用地、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及日常基础设施完好。 |
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用地、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及日常基础设施完好。对自动监测站自动监测设备安装情况进行检查,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调,督促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环保管理水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站房数量 |
正向 |
等于 |
19 |
19 |
个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保障监测完成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65 |
365 |
天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保障费用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2 |
28 |
万元 |
10 |
7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营商环境质量 |
定性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10 |
10 |
||||
生态效益 |
提升生态环境水平 |
定性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
定性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单位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大黑河浑津桥至大入黄段水环境问题诊断与对策研究 | ||||||||||
主管部门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5.00 |
45.00 |
44.75 |
10 |
99.44 |
9.94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00 |
45.00 |
44.75 |
—— |
99.44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大黑河浑津桥至大入黄段水环境问题的调查与分析,提出水环境治理对策。 |
该项目对呼和浩特市大黑河浑津桥-大入黄口段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整体全面、研究建议可行,数据翔实、准确能够反映大黑河浑津桥-大入黄口段现有水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对策。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报告数量 |
正向 |
等于 |
1 |
1 |
份 |
25 |
25 |
|
质量指标 |
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
正向 |
等于 |
100 |
100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规定时限内完成 |
定性 |
2023年12月 |
2023年12月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
反向 |
小于等于 |
45 |
44.75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促进水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
定性 |
促进 |
0 |
5 |
0 |
||||
社会效益 |
人民群众水生态环境安全 |
定性 |
加强 |
加强 |
5 |
5 |
|||||
生态效益 |
为大黑河治理和断面达标提供技术支撑 |
定性 |
有力支撑 |
有力支撑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为后续大黑河水环境管理提供参考 |
定性 |
准确参考 |
准确参考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客户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4.94 |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城区地下水饮用水型饮用源地补给区环境调查与监察预警网建设实施方案项目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4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0471-4617800-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